省經信廳辦公室關于組織推薦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2024-04-19 09:41來源:省經信廳瀏覽數:2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經信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142號),為做好我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及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復核)范圍和條件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申請企業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須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二)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參與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三)企業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要求,相關指標按照《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執行。其中,對申請復核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主要考慮新冠肺炎因素影響。對新申請的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四)企業有關財務數據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將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結果。同時,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提供的產品(服務)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的;未按照要求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技術支持電話:0571-56137700,簡稱“培育平臺”)更新2023年度企業信息的;未按規定登錄培育平臺填報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的。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由企業自愿提出申請,按屬地原則,由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和實地抽查。各市州經信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通過的企業報送省經信廳,省經信廳將組織專家審核后推薦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各市州經信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核把關責任,嚴格對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審核把關,妥善保管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含佐證材料)并留存備查。省經信廳將對各市州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通過率情況進行通報。 (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統一申報,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間上傳,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三)請各市州經信部門于5月22日前將推薦文件(含推薦匯總表、復核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1、附件1-2)、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2,每個企業一式一份,需加蓋公章)、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3,每個企業一式一份,需加蓋公章)、佐證材料(每個企業一份,與申請書按順序膠裝成冊,書脊處注明申報企業名稱)報省經信廳。各市州推薦匯總表(excel格式)、企業申請書(word格式)、佐證材料(pdf格式)匯總存入U盤,同步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復核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不需要也不建議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輔助申請,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各級經信部門不得委托、更不能指定任何中介機構輔助企業申報。如有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假借政府機構或公職人員名義向企業進行有償服務的,一律視為詐騙。各級經信部門要加強宣傳、廣泛動員,舉辦線上線下培訓班,對此次申報進行免費輔導。企業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本市、縣經信部門。 附件: 1-1.市(州)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匯總表 1-2.市(州)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 2.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3.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申請書 4.佐證材料(供參考) 5.線下材料報送聯系表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網站版權及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群拓科技咨詢”或“原創”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武漢群拓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武漢群拓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武漢群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共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產生的任何結果負責。 3、本網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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